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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购买后续课程就不给上课? 一学员将健身房告上法庭

2024-02-20 16: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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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购买后续课程就不给上课? 一学员将健身房告上法庭越来越多的市民重视身材管理和健康维护,去健身房锻炼和上课成了热潮。市民王先生就在使用健身课程的过程中,闹了些不愉快。

  2020年6月,王先生在永嘉一健身房以2880元价格办理了一身卡,消费期限为3年。在随后健身过程中,经教练推荐,王先生又在11月份以320元/课时的价格购买了常规课14节、450元/课时的价格购入拉伸课12节。

  2020年12月,课程进行至倒数第二课时,教练再次进行推销,王先生拒绝表示不再续购。然而,当王先生按照往常在微信群联系教练预约最后一次常规、拉伸课时,教练不再答复。随后多次尝试均无果。

  认为健身房服务不到位的王先生联系了健身房负责人,要求退还最后一课时费用及健身卡费用。该健身房负责人表示,可以安排教练为王先生上完最后一节课,但拒绝退卡要求,王先生如若退卡退课,需要支付相应违约金。

  一气之下,王先生诉至永嘉法院瓯北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某私家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退还剩余课程费770元及剩余会员卡价值2500元。

  “课程过半后,教练就开始进行后续课程推销了,我认真拒绝过之后,在倒数第二节课教练又强行推销,我表示不再购买他们就不给我上课了。”王先生向法庭上指出,“我认为我的诉求也很合理维基体育,因为已经用过半年,我仅要求退还2500元即可。”

  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私家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款项22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为了合理安排健身时间,达到更好的健身效果,不少年轻人选择办理健身卡并购买相应健身课程。但随之而来的,部分健身企业通过消费、强制消费等方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本案而言,健身企业如存在为迫使消费者购买后续课程而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上课的情形,显属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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